1、开户及认申购的时间:申购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5:00,认购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申购程序:
1) 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证三种证件的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凭证;
C. 填妥的《机构投资者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和《基金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D.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E.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F. 预留印鉴卡。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预留印鉴卡;填妥的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资料。
2) 认申购资金的缴付
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资金专户。
A. 中国建设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00 1550 4000 5000 7459
B. 中国工商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 号:1001 1415 2902 5700 738
C.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 号:0349 2300 0400 0465 2
D. 中信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账 号:0867 8087 2000 0031 5
3) 申购申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 《基金交易申请表》;
B. 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C. 《基金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情况);
D. 《基金传真交易申请书》(适用于传真交易)。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申购手续。
3、注意事项:
1)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 申购申请请于当日下午3:00之前提交<开放式基金交易申请表>。
同城机构投资者申请申购开发式基金,应采用贷记凭证,本票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申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异地机构投资者以电汇方式将足额申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直销网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为投资者办理申购手续。如果资金没有到帐,投资人不能进行申购。
3) 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申购:
A. 投资人已划付认申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人已划付认申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申购手续的;
C. 投资人已划付的认申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申购金额的;
D. 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申购失败资金。
4) 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申购后,本公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认申购资金退回,投资人可在退回的认申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申购申请(认购申请提出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2、开户及认申购程序:
1) 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证三种证件的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凭证;
C. 填妥的《机构投资者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和《基金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D.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E.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F. 预留印鉴卡。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预留印鉴卡;填妥的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资料。
2) 认申购资金的缴付
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资金专户。
A. 中国建设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00 1550 4000 5000 7459
B. 中国工商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 号:1001 1415 2902 5700 738
C.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 号:0349 2300 0400 0465 2
D. 中信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账 号:0867 8087 2000 0031 5
3) 申购申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 《基金交易申请表》;
B. 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C. 《基金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情况);
D. 《基金传真交易申请书》(适用于传真交易)。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申购手续。
3、注意事项:
1)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 申购申请请于当日下午3:00之前提交<开放式基金交易申请表>。
同城机构投资者申请申购开发式基金,应采用贷记凭证,本票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申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异地机构投资者以电汇方式将足额申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直销网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为投资者办理申购手续。如果资金没有到帐,投资人不能进行申购。
3) 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申购:
A. 投资人已划付认申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人已划付认申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申购手续的;
C. 投资人已划付的认申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申购金额的;
D. 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申购失败资金。
4) 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申购后,本公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认申购资金退回,投资人可在退回的认申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申购申请(认购申请提出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